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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解纷


调解捷报•北京 | 项目公司三次失信终履约,温情调解守护农民工“血汗钱”

发布日期:2026-03-26

在建设工程领域,农民工劳务费拖欠问题长期备受关注。近日,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王运秋,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不轻言放弃的执着精神,成功化解一起2.6万元的劳务合同纠纷。面对被告三次承诺却三次失信的局面,调解员灵活运用组合策略,最终促使被告全额履行付款义务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案件当事人吴先生则专程送来锦旗致谢,字字句句饱含着对王运秋专业调解工作的认可与感激。

纠纷缘起:工程完工结算明确,被告拖欠劳务费拒不支付

原告吴先生经人介绍,为被告公司承揽的某集团项目标段提供劳务。工程推进过程中,吴先生按约定完成了全部工作内容,双方就工作量及款项进行了核对。2025年1月,被告公司向原告出具《结算表》,明确载明尚有2.6万元劳务费未支付。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均未予回应,亦未付款。催讨无果后,原告于2026年1月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调解过程:沟通困难重重,被告三次承诺均爽约

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,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、争议金额不大,且涉及劳务费追索问题,为高效化解矛盾、减轻当事人诉累,将该案委派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。调解中心接收案件后,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王运秋负责本案的调解工作。

接手案件后,调解员王运秋联系吴先生了解到:被告公司长期以“甲方未付款”为由拖延付款,后负责人失联。调解期间,调解员多次尝试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:首次通话被挂断;一周后终于取得联系,负责人基本认可吴先生主张,表示核实无误后春节前付款,调解员发送诉状并约定一周内回复。

临近春节,被告公司负责人再次失联。春节后,调解员重新联系上被告公司负责人,对方表示一周内解决,到期未付后又以财务未上班为由推脱,吴先生同意再给最后一次机会,限期未付则法庭上见。第三次承诺期满,吴先生仍未收到款项,调解员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未果后微信留言,对其三次失信行为提出批评,告知不利法律后果,并明确次日中午为最后履行期限。

调解破局:调解“组合拳”,最终促成履行

面对被告公司的反复失信,调解员王运秋认为,单纯沟通协调已难以奏效,必须让被告公司认识到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。

严正批评,释明失信代价。调解员通过微信向被告公司负责人留言,对其三次承诺但均未履行的行为提出严正批评,指出反复失信不仅损害原告的信任,更损害被告公司自身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。

法律警示,告知不利后果。调解员向被告公司负责人释明法律风险,告知被告若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需支付全部欠款,还可能承担逾期利息、诉讼费用等额外成本,败诉记录将对企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。

最后通牒,设定还款期限。在充分释法明理的基础上,调解员发出“最后通牒”:若真的打算尽快履行、解决双方纠纷,次日中午是最后的期限。若逾期仍未付款,调解程序将立即终止,案件转入审判。

圆满化解:全额付款纠纷结,锦旗致谢显真情

调解员王运秋采用这一“组合拳”式的调解策略,既体现了调解的温情,又彰显了法律的威严;既给被告公司留出了最后的履行机会,又明确了逾期的严重后果,形成了心理震慑。次日上午,调解员刚上班就收到了来自吴先生的微信消息,被告公司终于把拖欠的劳务费全额付清了,被告负责人也在微信语音通话中诚恳致歉,双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。

几天后,吴先生特意带着一面锦旗,亲自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向调解员王运秋致谢。从“追讨无门”到“全额回款”,不仅是一笔劳务款的兑现,更是司法温度与调解力量的生动体现。

调解亮点

本案的成功化解,充分彰显了先行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。通过调解,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,也节约了司法资源,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的良好效果。

同时,本案体现了调解工作的专业价值。面对被告三次失信的不利局面,调解员并未简单放弃,而是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,精准把握调解节奏,最终促成纠纷圆满解决,展现出“懂法律、会沟通、有方法”的专业素养。

此外,本案也进一步凸显了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在化解涉企纠纷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。今后,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将持续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、低成本的调解服务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调解力量。